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—6月27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同时,请各市(州)教育局、各学校对学校名称等内容进行核实,如果有误请及时反馈。
受理部门:省教育厅语管处
受理电话:0931-8283130
电子邮箱:gsyuban@163.com
通讯地址: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
邮??编:730030
附件:首批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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